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第二条和《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七条等国家法律、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,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经研究决定:
2007年4月20日发布的《武汉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》(2007年第3号)中P(2007)016号地块的挂牌出让因故延期,具体时间另行公告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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